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推进项目建设五项制度的通知
2017年12月23日 来源:朔州市政府办公厅

  朔政办发〔2017〕111号

  

各县、区人民政府,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,市直各有关单位:

  2018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、实施“十三五”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,是全省转型项目建设年。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强化项目落地,进一步加快推进项目建设,确保重点项目顺利实施,市政府决定建立我市推进项目建设五项制度。具体内容如下:

  一、建立项目联审联批制度。

  将2018年一季度确定为全市项目集中审批季。发改、国土、规划、环保、住建等部门要实行项目联审联批,对2018年计划实施的项目进行并联审批,集中办理,一季度完成项目申报、环评、选址、供地、资金筹措等工作。各县区、朔州经济开发区、市直各有关单位将需要审批的项目清单务于2017年12月25日前以正式文件报市发改委,由市发改委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批。

  二、建立市领导包联项目制度。

    全市确定100个左右的重大项目,由市四套班子领导包联。包联领导要深入项目一线,切实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。

  三、建立项目负责制。

  所有省、市重点项目都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,明确一个责任部门,建立一套工作班子,制定合理的推进计划,做到目标任务细化,责任分工明确。

  四、建立督查考核制度。

    市政府办公厅、市发改委、市重点办组建专门办公室建立项目台账;项目单位每两周向办公室报告一次项目进展情况;市政府将每月开展一次督查(现场督查或13710系统督办),每季度进行一次分析,半年进行一次总结,年底将进行严格考核。

  五、建立奖惩制度。

  对推进好的项目单位予以表彰奖励,对推进差的,要进行批评、处罚、问责。特别要为那些敢干事、会干事、勇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,形成正向激励,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。

 

 

  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年12月21日

    

  

  

  

【关闭】 【打印】 (责任编辑:张晓玲)
关于我们| 联系我们| 网站声明| 网站地图

主办单位:朔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:朔州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
晋ICP备07500137号  晋公网安备 14060202000030 号 网站标识码 1406000020